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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12  来源:汽车工程系   浏览量:

根据学院2017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进程安排,自本月起,各业班将陆续完成校内教学任务,进入顶岗实习环节。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规范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效果,根据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报学院领导同意,特补充下发2017届毕业班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顶岗实习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顶岗实习督查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和系部负责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工作组从20173月起陆续前往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开展督查工作。

2.各系根据本系实际情况成立顶岗实习管理小组,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机制体制,系主任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本系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各系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管理细则,于12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顶岗实习工作要求

1.各系务必认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明确顶岗实习任务,确保每一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均安排有指导教师,确保每一名指导教师均明确实习指导任务,确保顶岗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能有效沟通和联系。请各系在2017115日前统筹安排好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单位和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确保学生在227日前即可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原则上要求学生的实习岗位要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对应。

2. 各系务必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前,必须集中开展专题教育,强调顶岗实习安全及顶岗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学院对顶岗实习的规范要求,组织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相关过程记录文件由专人保存备查。

3.各系须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加强与学生实习企业沟通,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和教师指导情况。各系应在每月30日前如实汇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由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鼓励各系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信息化手段辅助顶岗实习管理。

4.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要求,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所在系部、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在顶岗实习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5.《毕业(顶岗)实习手册》是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应根据《毕业(顶岗)实习手册》要求按期完成实习周记和实习总结。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至少解决一项生产问题,并完成《毕业(顶岗)实习手册》中“生产问题解决方案表”的填报。实习周记和总结可通过实训管理平台提交,实习指导教师每月至少应检查一次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手册》。

6.为有效解决毕业班学生重修与实习之间的矛盾,截止下学期开学补考结束,不合格学分累计不超过20学分,且已经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毕业班学生,凭单位证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通过离校自修的方式进行重修课程学习;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以及不合格学分累计虽未达到20学分但未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毕业班学生,不得进入顶岗实习环节,须留校完成课程学习。

离校自修的毕业班学生应取得任课教师的认可并填写离校自修申请表,由各汇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离校自修的课程成绩由“平时作业+考试成绩”组成,各占50%。平时作业每月不少于2次,由任课教师提前布置或通过网络方式布置,学生可提交电子作业,任课教师需留下每次作业的批改痕迹和作业成绩。考试成绩为返校参加学院或系部统一组织的考试后所取得的考核成绩。

附件:1、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

2、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

3、顶岗实习三方协议范本

4、毕业生重修课程离校自修申请表

52017届毕业生重修课程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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