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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重修和考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03-03  来源:汽车工程系   浏览量:

关于2016届毕业生重修和考试工作的意见

因毕业班有重修科目的学生同时面临顶岗实习和课程学习两项教学任务,为更好地解决学习与实习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做好2016届毕业生重修工作,既严肃学风考风,又给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重修机会。经商议,原则上同意2016届毕业生可采取离校自修的方式完成重修课程的学习,具体意见如下:

一、允许离校自修的范围

截止本学期补考结束,不合格学分累计不超过20学分,且已经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毕业班学生,凭单位证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通过离校自修的方式进行重修课程学习;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以及不合格学分累计虽未达到20学分但未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毕业班学生,不得进入顶岗实习环节,须留校完成课程学习。

二、离校自修的要求及成绩评定方式

采取离校自修的毕业班学生应取得任课教师的认可并填写离校自修申请表(参见附件1),由系统一收齐后,报教务处备案。

离校自修的课程成绩由平时作业+考试成绩组成,各占50%。平时作业每月不少于2次,由任课教师提前布置或通过网络方式布置,学生可提交电子作业,任课教师需留下每次作业的批改痕迹和作业成绩。考试成绩为返校参加学院或系部统一组织的考试后所取得的考核成绩。

三、管理和监督

1.各系主任、书记要将政策宣传到位,督促学习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落实毕业生的重修选课和修读任务。

2.各学习指导教师要组织有重修课程的学生认真填写学习指导计划和记录,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扶。

3.各任课教师针对离校自修的学生,要科学、合理的设计每次作业,认真批阅学生提交的作业。学生学习过程中要积极给予指导和答疑,确保学生自修的效果,指导和答疑均需留下记载。

4.教务处和教学系部要摸清不合格毕业生的数据,全面梳理毕业生重修选课和学习情况,填写毕业生重修课程信息表(见附件2)。同时,要加强对重修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抽查,严格考试管理,确保出口质量。



教务处

2016年3月2日

附件1:

2016届毕业生重修课程离校自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QQ

学业导师


申请离校自修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意见


























学分合计




系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学生填报本申请表前应明确知晓相关要求;

2、所有申请离校自修课程须由任课教师签字认可。


附件2:

2016届毕业生重修课程信息表

学号

姓 名

系部

班级

不合格课程名称

学分

本期是否选课

所选课程名称

所选课程学分

任课教师





























































填表说明










1.本表统计课程为1-5学期所有不合格课程。
  2.因教学计划变动导致课程有所变化,可由系部认定后置换成相应课程进行选课、修读。
  3.若一个学生不合格课程有多门,一门课程填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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