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主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正文
汽车系本科班学生先进个人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来源:汽车工程系   浏览量:

本科班关于评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先进个人奖的通知

各班: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工作,依照2016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附件一)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种类:

本次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种类包括: “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和“精神文明奖”。

二、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本次参评的学生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系本科班13.14.15级在校学生。

2.各奖项评选办法按照2016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各年纪各班评选过程中,在满足本年级名额使用后,若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跨年级使用分配的名额(符合评选条件,以年级为单位按比例能够评选出结果的,必须按年级评选),各奖项学院总名额保持不变。

3.各班参照《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七章“精神文明奖”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评定。申报者需要在申请奖项时写明本人主要先进事迹,其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在师生中、社会上有一定影响,或受过校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4.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6-2017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成绩≥70分的学生方可参与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5.本次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分为综合测评、先进个人奖申请及评定两部分。下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评定将取用本次测评的相关数据,请各班通知每一位同学务必参加本学期综合测评,辅导员要审核所有提交的测评申请,以免影响学生下学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

6.评定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1)即日起开始德育分、附加分的评定工作。

244日前,完成德育分、附加分的评定工作。

345-47, 完成综合测评确认。学生查看课程及成绩、德育分、附加分、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和银行卡号(银行卡必须是本人大成都地区的工行、中行或建行卡,卡号中间不能有空格,否则会出现无法提交申请或无法按时发放奖金等情况)。如有出入,应在4717:00前完成修改(修改权限:德育分、附加分在班长处修改,银行卡号在辅导员、班主任处修改)。若无异议,学生于4717:00前完成综合测评确认。

448-9,学院完成审批,结束综合测评阶段(注意:测评阶段结束后无法修改学生任何成绩,一定要提醒学生在测评确认前仔细核查,以免造成学生无法申请先进个人奖)。

5410-11日,学院系统管理员执行成绩计算和排名。

6412-18日,学院开启先进个人奖批次,完成先进个人奖学生申请、学院评定后开启公示。

5421日,学院完成公示并提交上级。

7.本次创新学分附加分需要在学生申请先进个人奖项阶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照片,方可加分,纸质证明材料由各学院保存。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奖的评定:

1)该学期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处于留校察看期内;

2)该学期内有必修课程正考不合格;

3)该学期内有课程旷课。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工程系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通知 下一条:2017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