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学院第六届教育教学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校区、系(部)、研究机构: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活动中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院第六届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
(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实训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教学研究成果。
(二)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教材、实验实训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化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请条件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是2014年—2015年的成果,已经参加学院往届届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申报获得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
①《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一);
②成果附件:项目成果按照A4纸张装订成册,内容主要包括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成果鉴定书(验收证书)、项目结题报告、推广应用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教材成果提交成果总结、著作原件、推广应用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
上报材料用厚牛皮纸文件袋装袋,正面贴《推荐表》封面,背面贴袋内材料明细表,每袋限装一项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2、各申报人提交《推荐书》、《申报汇总表》(附件二)和成果附件,同时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我的获奖”—“获奖申报”)和邮箱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3、科技教育研究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院长批准授奖。
四、奖励办法
1、 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级别。所占申报成果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10%、15%和20%。
2、 学院授予获奖集体或个人奖励证书,并按《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五、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5月4日
联系人:邓玲,联系电话:82680060,邮箱: 631917656@qq.com。
附件:1.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