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班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系、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班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顺应新形势下学生学习、实习和就业工作的实际,按照各司其职,规范管理的原则,对毕业班学生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外出顶岗实习学生管理
1.所有离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严格按照《关于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川交职院教务便〔2016〕41号)要求,由各系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顶岗实习周报和月报制度,教务处负责督查管理责任实施情况。
2.截止本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不合格学分累计不超过20学分,且已经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毕业班学生,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通过离校自修的方式进行重修课程学习,其实习管理工作由所在系和实习指导教师负责,离校自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安排由任课教师负责,课程成绩评定按照《关于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川交职院教务便〔2016〕41号)执行。凡是未按要求完成自修任务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不得计算平时成绩。
3.凡在学院周边参加顶岗实习,需要在学院宿舍住宿学生,必须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由各系汇总至学生工作部并由学生工作部和宿管中心按照《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和系部负有管理责任。
二、留校毕业班学生管理
1.除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截止本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不合格学分累计超过20学分(含)必须留校参加重修课程学习以及由系部统一安排校内教学任务的毕业班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学校不参加顶岗实习。
2.参加校内外“专升本”辅导班学生必须在所在系备案并由原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管理,留校住宿学生必须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由各系汇总至学生工作部并由学生工作部和宿管中心按照《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3.留校参加重修学习的毕业班学生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办法予以管理,由各系梳理留校重修学习毕业班学生名单,分别提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备案。各系及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宿管中心按照《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对学生住宿情况严格管理。
4.由系部统一安排校内教学任务而未离校的毕业班学生,由系部向教务处提交教学计划安排经审批后实施,学生所在负责教学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宿管中心按照《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对学生住宿情况严格管理。
请各专业系将本意见及时传达到所有毕业班学生,号召全体学生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各项学习任务,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将依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